宏泓道者
何謂「三正」「五行」?
一、這篇文章要解決什麼問題?
百年來,梁啟超、康有為、劉節、顧頡剛等疑古學者有一個基本判斷:
- 「三正」=夏建寅、商建丑、周建子,是三個朝代的正朔;
- 「五行」=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五種物質;
- 所以《甘誓》裡講「三正」「五行」,一定是漢人偽造;
- 顧頡剛更進一步認為,古書中凡講「三正」「五行」的,多是劉歆等人偽造,因此漢以前的古史不可信。
作者劉俊男反對這種看法。他認為:
- 「五行」不是五種物質,而是一年之中陰陽二氣消長的五個時段;
- 「三正」不是夏商周寅丑子三建,而是以天、地、人為參照來確定年首的司曆方法;
- 《甘誓》不是偽書,而是夏代史官所記;
- 漢代改正朔、改服色,與篡改歷史無關;
- 劉歆偽造古史的可能性可以排除。
二、「五行」的本義:一年五個時段
作者說,五行不是金木水火土五種東西,而是把一年分成五節:
- 每節約七十二天;
- 五行共三百六十天,當一年之期;
- 剩下五、六天,用來祭祀或過年。
《白虎通·五行》說:「言行者,欲言為天行氣之義也。」意思是:五行是講「替天行陰陽消長之氣」的。所以水位在北,代表陰氣;木位在東,代表陽氣始動;火位在南,代表陽氣用事;金位在西,代表陰氣始起;土在中央,主吐含萬物。這些都是講季節、氣候、陰陽變化。
古書裡的東南西北四方,也常代指春夏秋冬四季。例如東宮蒼龍、南宮朱雀、西宮白虎、北宮玄武,就是四季。甲骨文中商人向四方風求年,也應理解為四季風。
《淮南子·時則》《月令》《呂氏春秋·十二紀》講「孟春之月,其位東方,其日甲乙,盛德在木」,也是描繪季節變化。
五行還配五色,每色代表七十二天,共三百六十天。五聲、十二律、黃鐘,也都是用來定曆法的。黃鐘最重要,處中央而制四時。古代權、衡、規、矩都依黃鐘之數,就像今天度量衡以赤道四千萬分之一為一米一樣。
五行也有相生相剋,但這是就季節而言。董仲舒說:「天地之氣,合而為一,分為陰陽,判為四時,列為五行……比相生而間相勝也。」不是後世庸人理解的「水來土擋、金器砍木」。淮南子早就說:「金勝木者,非以一刃殘林也;土勝水者,非以一壩塞江也。」
五行還有五性:火為陽,尊故上;水為陰,卑故下;木為少陽,金為少陰。這些都是講陰陽消長之性。
作者又舉證說,五行之說可追溯到鄒衍以前:
- 《墨子·貴義》講「帝以甲乙殺青龍於東方,以丙丁殺赤龍於南方」;
- 《孫子兵法·虛實》說「五行無常勝,四時無常位」;
- 范蠡說「四時不並盛,五行不俱馳,陰陽更唱,氣有盛衰」;
- 銀雀山漢簡《黃帝伐赤帝》講五帝;
- 《孔子家語·五帝》講天有五行,分時化育,其神謂之五帝;
- 《管子·五行》《幼官》講黃帝作五聲、立五行以正天時;
- 《周禮·考工記》、《易》說卦傳、左傳、山海經、甲骨文,都有五行痕跡;
- 彝族曆法有土、銅、水、木、火五季,每季七十二天;納西族也有類似五行配方位、天干的做法。
所以結論是:五行=一年五節,是古代司曆的必備要素。《甘誓》說「威侮五行」,就是罵司曆者失職,罪莫大焉。
三、「三正」的本義:三種確定年首的方法
作者說,三正不是夏商周寅丑子三建,而是天正、地正、人正,也就是天統、地統、人統,赤統、白統、黑統。
《禮稽命徵》說:伏羲建寅,神農建丑,黃帝建子;禹建寅宗伏羲,商建丑宗神農,周建子宗黃帝。《禮記》疏解釋:
- 建子之月為正,叫天統,因為陽氣始生於下;
- 建丑之月為正,叫地統,因為物在地中含養萌芽;
- 建寅之月為正,叫人統,因為物出於地,人功當須修理。
《律曆志》也說:「三統者,天施、地化、人事之紀也。」
那三正怎麼定?關鍵是測冬至。用土圭測日影,日影最長那天是冬至,最短那天是夏至。
- 冬至後朔日,為天統年首;
- 冬至後第三十一日,為地統年首;
- 冬至後第六十一日,為人統年首。
建寅的夏曆,必須同時考慮天統年首和地統年首,這就是三正並存的根據。三正實質上只有一正,即南正、冬至日。其他二正是據此推算出來的。所以夏代有三正,不必等到商周。
作者又說,秦以亥為正,違背三正規律,所以秦曆行至漢,不到幾十年就大亂。
《史記·曆書》記載:黃帝考定星曆,建立五行,正閏餘,於是有天地神祇物類之官,是謂五官。少昊氏之衰,九黎亂德,民神雜擾。顓頊受之,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,火正黎司地以屬民。其後三苗服九黎之德,二官咸廢。堯復重黎之後,立羲和之官,明時正度。舜亦以命禹:「天之曆數在爾躬。」
作者認為,這說明堯以前已有南正、火正,但二常混淆。堯設羲和之官,「羲」者氣也,「和」者調和也,調和陰陽二正,從而發明「人正」之曆,也就是建寅的夏曆。這個曆成於堯時,傳於舜、禹。
卜辭有年、歲、祀的區別,作者懷疑即地正、人正、天正的專用字:
- 「年」從禾,即地正;
- 「祀」者祀五帝及祖先,即天正;
- 「歲」者遂也,序時節以利人事,即人正。
三正曆實為一個曆法,規則一樣,只是更換年首。建寅的人正曆最合人事活動,最實用。《逸周書·周月解》說:「夏數得天,百王所同。」《律曆志》也說:「夏數得天,得四時之正也。三代各據一統,明三統常合,而迭為首。」孔子說「行夏之時」,就是這個道理。
歷代雖實用夏曆,但三正曆同時保存,有專人管理。周武王請教箕子而垂《洪範》,周用商之制曆之法。《周禮·太卜》掌三《易》之法:《連山》《歸藏》《周易》,田合祿等認為就是三代之曆法。甲骨文中也確有商人尚白習俗。所以「怠棄三正」也是司曆之過。
漢太初曆是中國曆法史上的重大改革。五行所轄天數由每行七十二天,轉為七十三天餘,並強調與月之朔望、五星運行配套。京房等人創「月體納甲」、卦氣六日七分之法。天人相應可追溯到《黃帝內經》。《淮南子》《史記》《律曆志》開始,五行又對應五星。
《律曆志》總結:「天有三辰,地有五行,然則三統五星可知也。」三辰合三統:日合天統,月合地統,斗合人統;五星合五行。至此天、地、人三統觀念大為完備。《律曆志》是班固述劉歆之學,因此劉歆成了近百年來蒙冤最大的偉人。不過,到此時三正、五行的觀念尚未變化:三正只是對應三辰,五行只是對應五星。五行亂則五星也會亂。同時又對應人事之三綱五常、人間之三皇五帝。由於諸多對應,名稱又可互換,後人才產生諸多誤會。
四、改正朔服色與篡改歷史無涉
顧頡剛在《五德始終下的政治和歷史》中,長篇講甘忠可、睦弘、夏賀良、蓋寬等人如何以曲解的五德始終說,勸皇帝改正朔服色,甚至「再受命」,企圖證明歷史可以隨意更改。
作者反駁說:這幾個人先後「伏誅」,正說明漢皇帝不相信這些歪理邪說。董仲舒說王者有不易者、再而復者、三而復者、四而復者、五而復者、九而復者。為何一定要「五而復」?即使要復,也不一定馬上把皇位讓給別人。夏商周各數百年,漢為什麼只有一百多年就要讓位?所以說是歪理邪說。
真正讓漢代君臣牽腸掛肚的是曆法問題。當時曆法已十分混亂,古代定曆文獻又闕如,六曆莫知所從。經數十年努力,終於制定出太初曆。至於改服色,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。
司馬遷、班固將人物事跡載於紀傳,鬼神事記於《封禪書》,改正朔記於《律書》《曆書》《律曆志》,人神不相混。顧先生從《封禪書》等篇摘出幾段改正朔服色的故事,想引導大家懷疑紀傳及《古今人表》,是不可能的。因為司馬遷早已「究天人之際,通古今之變」。
有人分析《莊子》內外篇,認為只有外篇講帝王,因此外篇是漢人從《呂氏春秋》抄去。作者說,「外篇」是古書體例,指承古人之說而作。《越絕書·外傳本事》說:「經者,論其事;傳者,道其意;外者,非一人所作,頗相覆載,或非其事,引類以託意。」可見《莊子》裡的三皇五帝之名,並非從後人書中抄來。
或說《甘誓》語言淺顯,是偽作。作者說:深淺是相對的,不同文體難易不一。《史記》比《宋書》好懂,不能說《宋書》比《史記》早。《尚書》載唐虞夏商周一千多年事,語言不必一致。《甘誓》只是對大兵講的誓詞,當然易懂。說它不是夏語,誰又拿得出標準夏語對比?古文詞換成後人易懂的詞也可能,如《白話史記》,難道能說該書是偽造嗎?
關於古文經問題,康有為寫《新學偽經考》,因讀《史記·五宗世家》與《漢書·河間獻王傳》,發現《漢書》大談河間獻王獻古文經,而《史記》一句不提,於是說古文經是假的。作者說,《漢書》確比《史記》多一小段,但《漢書》是斷代史,文字比《史記》多一倍,若《史記》也這麼寫,那得堆成山。事實上《史記》講孔安國時提到過孔子壁中古文《尚書》,又在《五帝本紀》說:「余嘗西至空桐……總之不離古文者近是。」他不是不提古文經,而是把古文經當成唯一正確的法寶。
鄒子、劉歆講黃帝以來的事,是學者所共述,不會有大錯。鄒子、劉歆只不過是把「某德」的帽子往「某朝」頭上戴一下而已,決不是篡改歷史。幸好有《世經》,我們才知道《易》之所以不載共工氏、秦嬴氏的原因。
《尚書·洪範》專講五行、五紀和皇極政事。劉節《洪範疏證》認定該書是偽作,影響頗大。作者說劉先生之言多非。試舉前三條理由:
其一,劉說武王滅商在十二祀二月,請教箕子在十三祀,而《史記》記武王請教箕子有十二祀、十四祀二說,均不合。作者說《史記》並無二說,是劉理解有誤。《史記·宋微子世家》說「武王既克殷,訪問箕子」,不等於訪問就在十二祀、十三祀。《周本紀》說「武王十一年十二月,師渡孟津,二月至於商郊牧野……已克殷,後二年,問箕子……」這個「後二年」非指十四祀,而是指第二年,即十三祀。古今如此。如《尚書·召誥》「三月惟丙午,越三日戊申」,「乙卯……越三日丁巳」,若按劉的理解,則只越了二日,何云三日?
其二,劉說朝鮮離周京數千里,武王克殷在十二年,釋囚封箕子最早不過此時,去京數千里外的箕子,能於一歲中往而返,來朝於周,此說必不可通。作者說,從十二祀二月至十三祀,有十至二十二個月,足可從朝鮮來到周都。
其三,劉承認朝鮮地名在《山海經·海內北經》有載,且說《山海經》也間或有考,可是經他一分析,朝鮮成了戰國地名,商周不可能有。劉的所謂證據皆此之類,能證明《洪範》是偽書嗎?
《甘誓》非偽書,還可由《竹書紀年》證之。今本紀年說:「王帥師伐有扈,大戰於甘。」「甘」當在今陝西甘肅一帶。古本說「後二十五年,征河西」。《墨子》也有《甘誓》引文。再從該文無「曰若稽古」字樣可知,其書當為夏后以後的史官所記,最晚似不必到商。夏有記史之官不用懷疑,若無,現在能說得出它的世系嗎?《淮南子·氾論訓》說:「夫夏之將亡,太史令終古先奔於商。」也可見夏有記史之官。
五、結論
總之:
- 「五行」是一年中陰陽二氣消長的五個時段,即五節,是古代司曆的必備要素;
- 「三正」是以天、地、人為參照物而確定年首的司曆方法;
- 司曆者必須同時掌握三正五行的理論,才能制定出符合人事活動規律的曆書;
- 這種理論似可上溯到堯帝之時;
- 《甘誓》源於夏史官所記,非偽;
- 改正朔服色與篡改歷史無關;
- 劉歆等偽造古史的可能性可排除。
用最白話的話說就是:
五行不是五種物質,而是五個季節段;三正不是三個朝代的曆法,而是三種定年首的參照;《甘誓》罵的是曆法官失職;漢代改曆、改服色不是編歷史;劉歆被冤枉了。
華玉講堂-太乙九天玄女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