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道經典導讀(二十二):《重陽立教十五論》——全真立教、清規妙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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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・北宗全真

第二十二篇:《重陽立教十五論》——全真立教、清規妙理

成書與地位

《重陽立教十五論》為全真祖師王重陽建立教團時所頒之規誡,凡十五條,遍論修真者之存心、行事、居處、煉養,是了解全真之道、修持全真之法的根本文獻。全書雖非純論內丹,而實為內丹之「前方便」與「總規矩」:內丹之要在煉心,而煉心之規矩,盡在此十五論中。

十五論之目

其十五論:一住庵,二雲遊,三學書,四合藥,五論蓋造,六合伴侶,七論靜坐,八論煉性,九論匹配五氣,十論混性命,十一論聖道,十二論超三界,十三論養身之法,十四論離凡世。由居處、遊歷,以至煉性、養身,次第井然,教人於日用中收攝身心。

論住庵雲遊

「論住庵」:庵者,修真之所,貴在靜,不在華。然住庵非遁世,而是「身居庵中、心亦居庵」;身住而心馳,猶是雲遊。「論雲遊」:雲遊有二,一者尋師訪道、遍參明理,此為真遊;一者浪跡塵寰、徒耗歲月,此為邪遊。真遊在於明道,不在涉遠,能明道則遊即是住。

「論學書」「論合藥」:學書以明理,然不可溺於文辭;合藥以濟人,然不可借此牟利。凡此皆所以養其道心、防其俗累,是全真立教之細行。

論靜坐煉性

其中「論靜坐」「論煉性」兩條,最關內丹。論靜坐:坐不可執著,貴在「心空」;身坐而心不空,猶是坐馳。論煉性:性乃本然之神,煉性非有所作為,而是「如愚如痴」、除去狂心,使性體自現。此與《清靜經》「遣欲澄心」之旨一貫,是全真煉心之根本。

論混性命

「論混性命」一條,為全書之樞紐:性命本一,神氣相抱;修性即修命,修命即修性,不可強分先後。重陽教人於清靜中使神氣自然交抱,不假造作,此是性命雙修之要義。全真以性統命,而其終極,仍在性命渾一、復歸於道。

論伴侶養身

「論伴侶」:修真須結伴侶,彼此提攜、互相警策;然伴侶貴在同心向道,不在多。能得同心之伴,則道業易成;所交非人,反成障礙。「論養身」:養身不貴服食之奇,而貴「內養」——節飲食、慎起居、戒忿怒、寡嗜欲,使精氣不傷,形神自固。

「論離凡世」:離凡世非棄世絕人,而是「心離」——身處塵世,而心不染著。能於塵中不染,方是真離;若身離而心馳,猶是凡夫。此種「即世而超世」之見,正是全真「真常應物」之精神,為十五論之歸趣。

立教之旨

《重陽立教十五論》雖為教規,而其立教之旨,則在「全真」二字:全真者,全其性命之本真,不假外求。其教人住庵、雲遊、煉性、養身,皆所以全此真也。能全真,則身安道成;不能全真,則雖居名山,猶是凡夫。

又重「立身」:修道先須立身,人品不正,則道念不堅。故十五論首重存心行事之正,而後及於煉丹,此是「先立乎其大者」之旨。學者當知:全真之道,始於立身正心,而終於性命雙了,本末一貫,方是究竟。

修行要旨

其一,立規矩於日用。住庵、雲遊、交友,皆所以養心,於日用中收攝身心。

其二,煉性為本。除去狂心、心如愚痴,性體自現,此是內丹之前方便。

其三,性命渾一。神氣自然交抱,不假造作,即是性命雙修。

結語

《重陽立教十五論》雖是教規,而其「煉性、混性命、離凡世」之旨,實為全真內丹之總綱。重陽真人立教,不徒傳丹法,更要立清規、正人心,使人先能清靜,方能言丹。我輩學全真之道,當先依此十五論,於日用中收心煉性;心性既淨,則神氣自凝,內丹自不求而自得。此論之可貴,正在為內丹立下日用規矩。

下一篇,續論《性命圭旨》之性命大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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