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篇靈文》為北宗祖師王重陽所作,全篇分論性命、金丹、龍虎、藥材、火候五事,是北宗全真內丹之宗要。重陽真人立教,以「性命雙修」為宗,此篇即其丹法之心法總持。北宗以先性後命、以性攝命著稱,而此篇之論,尤重「心性」與「命功」之交養,為全真諸典之綱領。
篇首論性命,最為分明:性者,先天之神,本自圓明;命者,先天之氣,本自圓滿。只因後天情欲所蔽,神馳氣散,始失其真。修真之要,在「返其性命之本然」:性不離命,命不離性,二者本一,不可分割。故曰「性命雙修」,非先後兩段,而是神氣本來相抱,一修俱修。
重陽論金丹,歸本於心:「金丹之道,不外乎心。」心者,神之舍、性之府。能明心見性,則金丹之基已立;能保此真心,則神自凝、氣自聚。其言「心本無心,因物而生」,教人於境上不迷,則心自澄、性自現。此與南宗《青華秘文》「金丹不外此心」之旨,南北會通,如出一轍。
篇中論龍虎,曰「龍從火裡出,虎向水中生」:龍者,心中之真陽,藏於火;虎者,腎中之真陰,居於水。修丹者須使心中真陽下降、腎中真陰上升,顛倒交媾,方能凝丹。此即取坎填離之旨,與鍾呂、南宗所言,一脈相承。可見南北丹法,其交媾之機,實無二致。
重陽論煉性,最重「清淨」:性本清淨,為情欲所染,煉性即去其染、復其清。其言「性如明月,雲遮則晦,雲散則明」:能遣情欲、除執著,如撥雲見月,性體自現。煉性非有所作為,而是「去其蔽」而已,此是全真「以性為宗」之根本。
又教人「心如死灰、形如槁木」,然非真死真槁,而是「外似死灰,內存活潑」——死其妄念,活其真性。能如是,則神凝氣聚,不假言丹而丹在其中。
其論藥材,認取身中先天之真氣為本,不採後天之濁;其論火候,重「文烹武煉」之節,而總歸於自然中和。又最重「溫養」之功:藥既歸鼎,便當以文火綿綿溫養,不可躁進。能守溫養,則丹自凝而堅,此是全真命功之要。
篇中論築基,曰「先固精、次養氣、後凝神」:精固則氣足,氣足則神凝,層層而進,丹基乃立。又重溫養:藥既歸鼎,便當文火綿綿、久養不輟,如養嬰兒,時時顧惜。溫養之要,在於「不即不離」:太急則傷,太緩則散,惟綿綿若存,丹自堅凝。
重陽又戒「好高騖遠」:丹道次第分明,未有築基未固而遽言結丹者。惟步步踏實、久久為功,方是真修實證。
《五篇靈文》雖論丹法,而其立言,全在「全真」二字:全其性命之真,不落假相。其言性命、金丹、龍虎、藥火,皆所以使人返其本然之真,非別有所增益。能全真,則與道為一;不能全真,則終是假修。
又重「誠意」:凡修真者,須以至誠行之,一念不誠,則功歸虛妄。其言「心誠則靈」,正是教人以誠為本。能誠,則神凝氣聚;不誠,則神馳氣散。此「誠」字,實是全真一脈度人之樞紐,學者當終身行之。
其一,先明性命。認取先天之神氣為本,返其本然。
其二,以心為宗。明心見性,金丹之基在是。
其三,神氣相抱。龍虎交媾、溫養凝丹,性命雙修,方成正果。
《五篇靈文》雖短,而北宗全真之性命、金丹、交媾、藥火之要,皆在其中。重陽真人立教之旨,不外「性命雙修、以心為宗」八字。我輩學北宗丹道,當先明心見性,以性攝命;復使龍虎交媾、神氣相抱,溫養結丹。能體此篇之旨,則全真之道,思過半矣。
下一篇,續論《大丹直指》之丘祖次第。
太乙九天玄女派-玄道合一
